直播逃税不可取! 3名主播被立案调查 罚款3026万元!

作者:admin 发表于:2024-12-05

中新网报道,近年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务服务和税务监管。但仍有一些网络直播从业者有机可乘,偷税漏税、以身试法,扰乱正常的纳税秩序。网络主播逃税三案被罚款3026万元!

直播逃税不可取! 3名主播被立案调查 罚款3026万元!

一、四川省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办理网络主播于洋逃税案。经查,网络主播于洋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以本人及所办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网络直播、销售商品,通过个人账户征收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依法少缴个人所得税。所得税、增值税等税金合计805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泸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余阳未缴税费、滞纳金缴纳费用并处以罚款共计1431万元。

2、国家税务总局沉阳特办组织辽宁省营口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田小龙偷税漏税行为进行处罚。经查,网络主播田小龙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以本人及其设立的个人服装销售中心名义从事网络直播、销售活动,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网店销售收入,隐瞒销售收入,且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735万元。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田小龙依法追缴税费、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1348万元。

三、浙江省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办理网络主播金倩倩偷税漏税案。经查,网络主播金西西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获得直播表演收入,通过将网络直播获得的劳动报酬收入折算为营业收入并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25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台州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金倩倩依法追缴税款,收取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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